2016年十大政策力挺高效节水灌溉行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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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十大政策力挺高效节水灌溉行业发展

大力发展高效节水灌溉是缓解我国水资源供需矛盾、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保障。2016年作为“十三五”高效节水灌溉发展的开局之年,在政策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多方的共同努力,超额完成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目标任务,为“十三五”高效节水灌溉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开端。以下是2016年关于发展高效节水灌溉的相关政策汇总:

  2016年1月2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

  《意见》中指出,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必须着力强化物质装备和技术支撑,着力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持续夯实现代农业基础,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一、大规模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大投入力度,整合建设资金,创新投融资机制,加快建设步伐,到2020年确保建成8亿亩、力争建成10亿亩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健全管护监督机制,明确管护责任主体。将高标准农田划为*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将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纳入地方各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内容。二、大规模推进农田水利建设。把农田水利作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到2020年农田有效灌溉面积达到10亿亩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5以上。加快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积极推进江河湖库水系连通工程建设,优化水资源空间格局,增加水环境容量。加快大中型灌区建设及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大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完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加强农村河塘清淤整治、山丘区“五小水利”、田间渠系配套、雨水集蓄利用、牧区节水灌溉饲草料地建设。大力开展区域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行动,积极推广先进适用节水灌溉技术。稳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行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合理确定农业水价,建立节水奖励和精准补贴机制,提高农业用水效率。完善用水权初始分配制度,培育水权交易市场。深化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创新运行管护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与管护。三、大力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应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等现代信息技术,推动农业全产业链改造升级。大力发展智慧气象和农业遥感技术应用。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完善成果转化激励机制,制定促进协同创新的人才流动政策。鼓励发展农业高新技术企业。深化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

  2016年1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

  《意见》要求,在夯实改革基础方面,围绕完善农田水利工程体系,提出了3个方面的具体措施:一是建立农业灌溉用水信息管理体系,加强供水计量设施建设;二是加快完善大中小微并举的农田水利工程体系,提高农业供水效率和效益;三是推广节水灌溉技术,合理安排农业生产结构,构建与水资源相匹配的农业生产布局。在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方面,提出了6个方面的改革任务:一是逐步实现成本定价。供水价格逐步提高到运行维护成本水平,保障供水工程良性运行。二是实行定额管理超用加价制度。对农业用水推行“超用加价”、“一提一补”等水价改革模式,促进农业节水。三是推行终端水价制度,防止乱收费、乱加价。四是探索实行分类水价。区别粮食作物、经济作物等用水类型,在终端用水环节实行分类水价。五是创新农业水价管理。下放中小型水利工程定价管理权限。放开小型渠灌区、井灌区、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和管护的农田水利工程水价,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六是加强水费征收监管。完善水价公示制度,加强水费使用监督。在创新农业用水管理机制方面,提出要建立健全两个制度、两种机制。两个制度:一是建立农业水权制度。明晰初始水权,探索多种形式的水权交易。二是改革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明晰所有权,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费用,做好工程维修养护。两种机制:一是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机制。在农业灌溉用水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基础上,建立与节水成效、调价幅度、财力状况相匹配的农业用水精准补贴机制。二是完善节水奖励机制。根据节水量对实现节水的规模经营主体、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和农户给予奖励。

  2016年2月22日,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农村水利工作要点》

  文件中指出,2016年是全面加快“十三五”农村水利发展的开局之年。农村水利工作要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积极践行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相关部署,认真落实全国水利厅局长会议各项要求,启动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进一步提高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程度和水平;坚持系统治理,大规模推进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坚持节水优先,加快实施区域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行动;坚持改革创新,加快创新完善农村水利发展体制机制;坚持能力优先,加快健全完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坚持依法治水,加快健全法规制度、政策支持和规划体系,强化监督检查,推动农村水利新发展。

  2016年03月05日,国务院发布《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报告中指出,加快农业结构调整。粮食连续增产,为稳定物价、改善民生提供了有力保障,但也面临库存大幅增加、市场价格下跌等问题。要引导农民适应市场需求调整种养结构,适当调减玉米种植面积。按照”市场定价、价补分离”原则,积极稳妥推进玉米收储制度改革,保障农民合理收益。要多措并举消化粮食库存,大力支持农产品精深加工,延伸农业产业链条;制定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方案,退耕还林还草1500万亩。积极发展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完善对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的扶持政策,鼓励农户依法自愿有偿流转承包地,开展土地股份合作、联合或土地托管。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农垦、集体林权、国有林场、农田水利、供销社等改革。强化农业基础支撑。全面完成*基本农田划定并实行特殊保护,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增加深松土地1.5亿亩,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000万亩。探索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加强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深入开展粮食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保障财政对农业投入,建立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完善农业保险制度,引导带动更多资金投向现代农业建设。

  2016年03月17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坚持*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全面划定*基本农田。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以粮食等大宗农产品主产区为重点,大规模推进农田水利、土地整治、中低产田改造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大力发展生态友好型农业。实施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全面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农药精准高效施用。实施种养结合循环农业示范工程,推动种养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开展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推进农产品主产区深耕深松整地,加强东北黑土地保护。重点在地下水漏斗区、重金属污染区、生态严重退化地区,探索实行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在重点灌区全面开展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行动。推广旱作农业。在南疆叶尔羌河、和田河等流域,以及甘肃河西走廊、吉林白城等严重缺水区域,实施专项节水行动计划。创建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

  2016年4月19日,农业部印发《推进水肥一体化实施方案(2016—2020年)》

  《方案》提出在东北、西北、华北、西南、设施农业和果园六大区域,以玉米、小麦、马铃薯、棉花、蔬菜、果树六大作物为重点,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到2020年水肥一体化技术推广面积达到1.5亿亩,新增8000万亩。增产粮食450亿斤,节水150亿方,节肥30万吨,增效500亿元。水肥一体化技术大面积实施,有利于促进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缓解农业生产缺水矛盾和干旱对农业生产的威胁,提高水分生产力、农业抗旱减灾能力和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并加快编制《全国水肥一体化发展规划》。

  2016年4月27日,国务院发布《农田水利条例》,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

  《条例》明确,工程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安全负责,要求政府投资建设的工程竣工验收邀请有关专家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和农民代表参加,并建立工程档案。《条例》指出,要按照不同工程类型和投资主体,确定农田水利工程相应的运行维护主体,明确运行维护职责,加强对履行管护责任的监督,完善工程设施保护要求。《条例》规定,农田灌溉用水实行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相结合的制度,农田灌溉用水有偿使用并合理确定用水价格,鼓励推广应用喷灌、微灌等节水灌溉技术,鼓励采取先进适用的农田排水技术和措施,粮食主产区和严重缺水、生态环境脆弱地区以及地下水超采地区应当优先发展节水灌溉。

  2016年7月4日,水利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农业部、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加快推进高效节水灌溉发展的实施意见》

  《意见》中指出,大力发展高效节水灌溉是缓解我国水资源供需矛盾、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保障。将2016年度新增2000万亩高效节水灌溉新建任务分省分配。要求做到灌溉技术与农机、农艺、农技等有机结合,大力推广水肥一体化,统筹高效节水灌溉建设项目布局,优先在缺水地区、重点灌区及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实施高效节水灌溉工程,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规定和要求做好项目审查审批工作。强化投资保障。督促指导各地在安排中央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资金时重点用于高效节水灌溉,要求各地采取加大地方财政投入、在安排其他支农涉水资金和项目时给予重点支持,以及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等,千方百计保证资金需要。采取月报公开通报、现场督办、召集约谈以及专项督导检查,督促各地落实各项措施,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工程建设。

  2016年10月18日,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方案》

  《方案》指出,到2020年,各流域、各区域用水总量得到有效控制,地下水开发利用得到有效管控,严重超采区超采量得到有效退减,全国年用水总量控制在6700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比2015年降低23%和20%;农业亩均灌溉用水量显著下降,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5以上。建立覆盖主要农作物、工业产品和生活服务行业的先进用水定额体系,定额实行动态修订。严格用水定额和计划管理,强化行业和产品用水强度控制,加快重大农业节水工程建设,到2020年完成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任务,加快实施区域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工程,积极推广喷灌、微灌、集雨补灌、水田控制灌溉和水肥一体化等高效节水技术,开展灌区现代化改造试点,全国节水灌溉工程面积达到7亿亩左右。结合大中型灌区建设与节水配套改造、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完善灌溉用水计量设施,提高农业灌溉用水定额管理和科学计量水平。落实相关优惠政策,支持重大节水工程建设、节水型社会建设、取用水计量监控等工作任务的落实。要积极探索合同节水管理等新模式,利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等,鼓励社会资本进入节水等领域。

  2016年12月2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了《水利改革发展“十三五”规划》

  《规划》明确了“十三五”水利改革发展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到2020年,基本建成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的防洪抗旱减灾体系、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体系、水资源保护和河湖健康保障体系、有利于水利科学发展的制度体系,水利基础设施网络进一步完善,水治理体系和水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国家水安全保障综合能力显著增强。“十三五”水利改革发展重点任务包括8个方面:一是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二是改革创新水利发展体制机制;三是加快完善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四是提高城市防洪排涝和供水能力;五是进一步夯实农村水利基础;六是加强水生态治理与保护;七是优化流域区域水利发展布局;八是全面强化依法治水、科技兴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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